制止家暴竟被判伤人,他上诉只为一个公道
深夜路边制止一场父亲对未成年女儿的殴打,出于本能的善意,却把当事人卷入刑事指控。山东聊城的刘某与朋友在2024年5月26日晚路过小区广场时,目睹一名中年男子对一名未成年女孩拳打脚踢,女孩抱头蜷缩在地。旁边的女子冷眼旁观,现场监控显示男子还用脚踹人。
见状,刘某和同伴上前劝阻。对方妻子并未表明双方关系,仅用眼神示意离开。冲突中,刘某两次将该中年男子绊倒,直至对方朋友赶到并告知该男子确为女孩父亲。警方赶到后,误会才基本解除。事后法医认定,该男子右侧三根肋骨骨折,构成轻伤二级。公安以涉嫌故意伤害立案,检方随后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刘某。
一审中,法院认可刘某最初制止暴力的行为“弘扬社会正气、值得倡导”,但认为在对方停止殴打并发生言语争执后,刘某仍连续绊摔并动手,已超出正当防卫的限度,构成故意伤害。鉴于其主观恶性较小、情节轻微,法院判处其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罚,并责令赔偿医疗费1564元。刘某对这一“有罪但免罚”的结果难以接受,坚持提起上诉。 千亿球友会
在二审中(2026年5月),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够清楚,裁定撤销原判,发回原法院重审。重审庭期定于2026年8月18日,刘某于8月1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,经历漫长诉讼和一审判决后,生活受到影响,曾经营的台球厅已停业,但他并不后悔当初出手相助。
作为一名党员、退役武装警察与老兵,刘某称自己遇到群众遇险时应挺身而出,不认为该退缩。他表示这次上诉不是为了否认自己的过错,而是希望得到公平的司法认定:“我要的只是一个公道。”他同时担忧,如果见义勇为的人在紧急情况下必须像机器一样精确把握防卫力度,是否会打击公众见义勇为的热情。
此案的重审不仅关系到刘某个人的命运,也触及司法如何界定见义勇为与正当防卫界限的话题,并对公众在面对家庭暴力时是否敢立即介入具有示范意义。 千亿球友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