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学术不端处罚措施:罚金最高可达30倍,禁入20年
近期,一位名为“耿同学讲故事”的科普博主,原为吉林大学生物学本科及硕士,再读博五年转行后,举报了四所高校五位知名学者的论文造假行为。举报对象包括同济大学、南开大学、中山大学和上海大学的多位院长及副院长。尤其是王平教授的团队,涉及一篇计划于2024年在《自然》上发表的论文,其中大量数据被指为人为伪造,甚至连基础的随机数生成器都未使用。所有问题论文都未被官方发现,耿同学对此表达了失望,指出他这个博士未毕业的科普博主,反而成为了学术领域的“质检员”。
随之而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介入处理这些案件,取消了多位学者的项目申请资格,并追回资助资金。王平和陈佺等人分别被禁入5年,邝栋明3年,苏佳灿5年,措施包括撤销项目和加入失信行为数据库。
与此同时,韩国刚通过的新规引起关注,规定学术不端的处罚更为严厉,超出我国的标准。这些新规包括将禁入期延长至20年,罚款上限增至政府资助研究经费的30倍。若科研不端行为涉及犯罪,相关负责人可报案。韩国媒体指出,如果一项目获得5亿韩元资助出现重大不端,罚款可达150亿韩元,相当于八千万人民币。该国的判例显示,学术不端也可面临刑事追责。 千亿球友会
这一新规与“宽容失败”制度共同推出,强调在研究中可以失败,但绝不能造假或挪用资金。与此相比,中国的处理措施虽然覆盖广泛,从代写申请到伪造数据均被列为学术不端,但对于被处罚者的后果似乎并不足以使其真正退出科研圈。
关键在于,惩罚的威慑力不只在于条文的制定,更在于其实施的严厉程度。